
公民社会的民间组织和公民是治理的重要主体,没有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参与的管理是统治
而非治理。其次,从治理产生的直接原因来看,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存在“市场”的失灵,也存
在政府的失效,要解决这些问题,就必须重视社会力量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。公民社会
组成要素是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,其突出特点是非官方性、独立性和自愿性。
公民社会在市
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领域发挥着独特的无以替代的作用。第三,从治理的最高境界来看,须注重善治,
而善治的基础是成熟的公民社会。同时,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
的合作管理,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,是两种合作的最佳的状态。